智慧法院 | 全年无休、随时更新, RPA在执行工作中的智能化创新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于今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智慧法院 | 全年无休、随时更新, RPA在执行工作中的智能化创新

以下是《智慧法院篇 | 创新案例之“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展示。

“RPA”在执行工作中的智能化创新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加快建设智慧法院4.0升级版,敦化市人民法院率先在执行工作中引入“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技术,旨在通过RPA技术减少法官和书记员的事务性劳动,解决系统之间的频繁切换,使其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质量上。RPA技术是机器人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通过模拟人工的操作模式,替代机械化,重复性的劳动,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又名数字化劳动力,是一种在电脑上运行的软件机器人,通过模拟、增强人类与计算机的交互过程,代替人工进行电脑上枯燥、烦琐、重复、批量化操作,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操作精准度,减少人工操作强度并释放出劳动力资源。

01

应用背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并“支持办案人员非审判性事务负担”,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针对当前基层法院事务性工作繁重的实际情况,在延边州中院的牵头带领下积极探索建设“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多场景应用,运用“AI+RPA”数字化劳动力模式代替人工进行非核心系统操作,实现基层法院的“减负增效”。

面对劳动力效率提升的需求,法院一方面需要引入数字劳动力,另一方面需要鼓励业务人员使用自动化办公,实现劳动力方案升级。打破传统的法院工作处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02

应用特点

(一)针对法院集约型事务辅助效果显著

数字化劳动力不受人员限制、不怕操作之累,“敢 ”把更多的工作集约处理 ,在数字化劳动力支撑下法院对于处理集约型事务的能力大大提升。并且可以对业务流程优化及智能化进行升级,对流程效率、自动化水平进行大幅提升,准确率可实现接近于100%。在处理集约型事务时不再依赖人海战术,在作业方式上达到智能化升级,在部署数字化劳动力之后,数字化劳动力即可负责处理大量的集约型事务。

(二)“全年无休”、随时更新

RPA数字化的产品可以全年无休地全负荷工作。如果工作流程发生变化并且机器人需要学习“新知识”,请不必担心,可以用新的机器人替换它们,或者修改代码程序以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因为它专注于向最终用户提供帮助。它还可以帮助员工认识到可以更轻松,快速地完成哪些任务。假设工作流程无法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可以立即对流程(或代码)进行更改,并实时了解这些更改对最终结果的影响。从而减少我们因更新而停机的烦恼,避免造成无法使用的情况。

03

应用过程

2022年8月,敦化市人民法院主动与北京易政邦公司沟通,探索在执行工作中融入RPA技术,相关执行干警和技术人员经过数次的测试搭建了智能管控平台(commander)并交付试运行,commander是一键创建多个任务,任务可在多个机器人中自动分配,通过优先级控制任务的运行顺序,利用高优先级快速处理紧急事务。

在执行业务应有过程中,敦化法院还创新利用RPA技术,把文书生产和电子签章(华宇)、电子送达(新浪)三个工作,跨系统融合,更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智慧法院 | 全年无休、随时更新, RPA在执行工作中的智能化创新

04

应用成效

(一)支持法院业务流程“集约化改革”的潜力巨大

智慧法院建设已呈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特点,如何更加集约、集成、高效的完成审判执行工作,成为法院信息化改革的方向,从已部署法院的实践中可以看到,随着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方式的推行,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送达中心等均将事务性工作聚集于一处,有效减轻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负担,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当事人从中受益,但即使在如此集约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问题依然存在,如何在高度集约的工作模式下进一步剥离事务性工作,如何摆脱人力资源困境、深化“集约化改革”使得 RPA 技术成为优化解决路径。

(二)通过使用RPA来进行“减负增效”

从项目初期到落地部署实施,目前已经实现的RPA数字化劳动力主要包括执行电子卷宗智能助理,敦化法院正在尝试将RPA技术运用到民事审判工作中。在部署RPA劳动力之前,执行办案节点较多,在执行集约化模式下,出现大量系统操作的重复性工作,集约办理人员需切换操作系统登陆,以达到所有的操作不遗漏。司法送达节点在原来人工操作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且因为系统缘故会出现公开失败的情况,需要对该案件重复进行公开,对于业务操作人员来说是非常大的负担,严重制约了工作效率。为此,迫切的需要RPA数字化劳动力来进行减负增效。在部署RPA数字化劳动力以后,仅需要将要进行操作的案件信息准备好,放入指定文件夹,一键启动RPA数字化劳动力,它会按照编写好的程序准确执行,并精准公开,最后业务人员仅需查看运行结果即可。

自2022年开始,敦化法院已经部署使用的RPA流程有七个,总的运行案件量达到1132个,减少的人工操作次数达到39650次,节约工作时间达到人均49小时。

(三)降低操作失误率、减少运行成本

目前法院信息化建设进展迅速,但是80%业务都需要人工键鼠操作,业务系统多,系统操作友好度低,业务操作步骤十分繁琐。通过RPA数字化劳动力,可以记录人在电脑桌面上的操作行为,将业务处理规则和操作行为记录下来写入程序,最后以模拟人的操作方式在电脑上自动执行一系列特定的工作流程。从而来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减少因为错误操作导致的纸张浪费、送达失败的重复执行。

05

应用启示

法院引入RPA数字化劳动力,能极大提升团队工作模式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敦化市人民法院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技术的运用,进一步积极探索“RPA”在立案、审判、执行、政务管理等各场景各庭室应用,为法院工作提供自动化、智能化赋能。并持续以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为目标,紧跟智慧法院建设新时代脚步,积极探索,深度融合,在依靠传统信息化建设为法院办案提质增效的基础上,走出一条更高效、更便捷、更低成本的智慧法院建设新思路。

文章信息来源: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原文标题:《2023·智慧法院篇 | 创新案例之“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

声明:
1.本内容作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RPA学习天地立场,RPA学习天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2.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工作客服微信号。
3.如果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邮箱或工作客服微信号。
作者:RPA学习天地,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pa-learning.com/rpa-learning/8088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